原创文章
2024.08.30

市政基础设施资管新规下,“虚胖”的国企平台公司将被“瘦身”

近日,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jdb电子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jdb电子官方网站咨询结合国家审计署和全国各省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上所存在主要问题给予解读。

 公益性项目融资红线不可触碰 

《jdb电子官方网站》强调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落实资金来源,要求地方政府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都要严格控制预算,更不能通过地方平台公司违规举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公益性项目,公益性资产的权属和经营收益并不属于平台公司所有,融资本息若无力偿还,将增加隐性债务风险,这在2018年27号文中,就已经明确列为红线。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确保了专项债券的偿还来源和专款专用,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维护债券市场的稳定。

 资产盘活与违规处置问题 

国家审计署和地方陆续公布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做了公布,暴露两个问题,一是存量盘或利用不到位,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

对于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盘活问题,《jdb电子官方网站》强调了要求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应当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从以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名录可以发现,大部分资产是符合盘活条件,具有一定现金流,但也有部分资产为公益性资产,盘活难度较大,收益较少如园林绿化。对于资产盘活形成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上交国库。

对于违规处置问题,《jdb电子官方网站》提出对于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管护单位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核销账务。

 公益性资产剥离,对平台公司的影响 

《jdb电子官方网站》提出资产管理要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要合理划分主管部门和管护单位职责边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统筹协调。

重点在于要合理划分主管部门与管护单位之间的职责边界,在划分职责时,应充分考虑资产的性质、特点及管理需要,确保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职责明确、不交叉、不重叠。同时,还应建立起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资产管理工作。

《jdb电子官方网站》强调要求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政府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体制,确定管护单位。这一条引出出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从资产运维管护角度出发。不乏有地方平台公司将公益性资产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做大资产规模,且部分资产流动性差,既产生不了实质性收益,还要承担运维管护费用负担。如近期,某地市级城投公司应审计要求剥离百亿市政道路类资产,并将相应资产划转至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反映出地方主管部门并未做好与管护单位统筹协调工作,出现该项资产被纳入地方国企报表情况。早在2018年27号文就已经明确了公益性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政府,不得用于企业化经营,更不能将公益性资产注入城投公司作为企业资产。在各项政策明令禁止的情况下,还是有部分平台公司在不断尝试这种做法,动机还是为了融资,扩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所以就要从第二点债务角度说起。

第二,从债务角度出发,地方授意平台公司做公益性项目并对外融资,形成资产后,完成地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资产移交前,平台公司将这部分资产当作是企业资产纳入报表中,但实质上为政府属性的公共资产。《jdb电子官方网站》强调了主管部门要确定相应的市政管护单位,加快公益性资产从平台公司剥离进程。这一项举措将带来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平台公司多年来运维的公益性资产,一旦被剥离,资产规模缩减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资产所对应的债务,该如何妥善处理,否则产生隐性债务风险。《jdb电子官方网站》提出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这项政策政策的及时出台和叫停,也是为了避免更大债务风险的发生。

二是,公益性资产从企业资产中剥离,“虚胖”的资产规模被“瘦身”,除了资产本身的债务问题需要解决外,平台公司自身的发展或受到较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外部市场对平台公司资产剥离后的看法改变上,如评级机构、金融机构等。主体信用评级方面,低效收益较少的公益性资产的剥离,使得评级机构重新评估平台公司信用状况,是提升还是下降,关键还是要看公益性资产剥离过程中债务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风险评估方面,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对资产剥离后平台公司的经营性业务表现和市场竞争力的整体评估。

 附件 

各省、直辖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北京:14家单位价值6229.68万元的房产、车辆、电器等资产闲置;7家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租出借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3家单位收取租金1078.17万元,其中206.40万元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天津:10家单位5679.74平方米房屋资产和6916.76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等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3家单位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或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资金542.5万元;4家单位对外出租房屋资产1252.93平方米,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河北:4个部门所属单位长期闲置房产、平战结合人防资产40777.21平方米;7个部门所属单位办公设备、科学仪器、项目平台等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运转,未发挥效益8137.55万元;9个部门所属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设备等1499.53万元;4个部门所属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房屋停车场租金等872.6万元;2个部门房屋被无偿占用,3个部门资产应核销未核销2.57亿元。

内蒙古:1个部门价值3322.42万元的4处固定资产已入账,但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2个部门清查、划转固定资产不及时,资产底数不清;1个部门投入173.29万元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系统,建成4年以来仅有3项测试数据和3次问卷调查,使用效益低下。

江苏:1家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涉及金额6.89亿元;3家单位无预算购置扫描仪等设备487台;4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1.87万平方米;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的5.5亿元资产未登记入账。

浙江:9家单位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涉及房产2.65万平方米、训练场地2.79万平方米、设备及软件等资产530万元;5家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结余资金未有效盘活等问题,涉及金额2.41亿元。12家单位资产管理粗放,存在无偿出租资产,租金收取、上缴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03亿元。

安徽:1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7所高校共219.69万平方米房屋或土地未及时办理产权证;4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2.63万平方米房产闲置,4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7所高校价值1944.56万元设备资产长期闲置;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3043.19平方米房产被长期无偿占用。1个部门、8所高校8.21万平方米房产出租存在未公开拍租、拍租流程不规范等问题;1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房产出租监管不到位,部分被违规转租;5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待报废资产1293.19万元未及时处置。

山东:应将不动产权登记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81家单位中,有37家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省级统管的77套公有住房,有63套空置;9家单位12.18万平方米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用房等房产闲置,有8840.46平方米闲置超过10年。

河南:13个部门和2所高校部分房产、家具设备、信息化资产未入资产账;6个部门和1所高校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手续,涉及资产原值9345.87万元。4 个部门和2所高校部分房产未经批准出租,5个部门和2所高校存在应收未收房租问题,3个部门部分房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9个部门、4所高校以及3家医院部分房产、设备等闲置1年以上;3所高校50台(套)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率较低。

湖北:11家单位7.77万平方米房产土地、价值1.64亿元设备和车辆等资产闲置未用。2个单位少收房屋租金290.53万元,个别单位1.2万平方米房产土地被企业无偿占用。2个单位原值391.49万元已无法使用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未处置。

湖南:19个单位资产底数不清。主要表现为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未入账、多计或少计资产。14个单位资产权属登记不及时。13个单位资产闲置未盘活。四是14个单位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

广东:6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8所高校部分自有房产、办公设备等闲置,有的闲置时间达13年以上,涉及房产6.31万平方米、设备等资产原值118.67万元。3所高校部分租入房产闲置,涉及租金支出3915.65万元。6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和7所高校未经批准出租出借资产、资产被违规占用等,涉及房产和土地52.4万平方米、设备等资产原值172.61万元。1家所属单位和3所高校低价出租资产、少收或未收租金等,涉及金额1507.78万元。

云南:5个单位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3.30亿元;3个单位5421.42万元资产、10处房屋资产权属不清;81个单位1.49亿元资产、15处房屋、536件设备等账实不符。二是管理不善。9个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入4780.43万元。三是使用不够集约高效。2个单位的1500万元资产、38个车位和车库、65处房产闲置。

甘肃:7个单位1.74万平方米房产、1030万元仪器设备闲置;1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造成410亩国有土地流失。6个单位未经审批(评估)出租 5543.42平方米房产、2071.31亩土地,出借860平方米房产;4个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涉及资金8644.06万元;6个单位232套周转房、42.48万平方米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证、8.96万平方米土地未办理或变更土地使用证。

宁夏:1个单位少收租金73.04万元;2个单位违规出租230.97亩土地、894平方米房屋;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116.19万元;1个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处置1500.73万元资产。纳入推进解决公共资源闲置问题台账的1.42亿元闲置资产,仍有6680.78万元资产未有效盘活,盘活率仅为52.9%。